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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的12个常见问题及解答

发布时间:2025-03-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随着环境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管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为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本文整理了排污单位在运行自动监测设备时常见的12个问题及详细解答,供参考。


1. 非重点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安装并联网自动监测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安装水、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对于非重点排污单位,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但地方性法规有相关要求的,需从其规定。

2. 在线监测设备是否属于强制检定设备?

自动监测设备是否需要强制检定,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执行。该目录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设备,均实行强制检定。例如,声级计、有害气体分析仪、烟尘粉尘测量仪、水质污染监测仪等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3. 新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是否需要比对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新安装的设备需完成比对监测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后,验收要求有哪些?

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后,需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₂、NOₓ、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 354)进行验收。现行法律法规未对验收流程和报告格式作强制性规定,但企业需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 未按时限完成验收的,是否有处罚措施?

现行法律中没有针对未按时限完成验收的处罚条款。但如果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或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6. 如何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准确?

排污单位需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比对监测、定期检定和校准校验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准确。

7. 未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 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安装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或未经验收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8. 在线监测数据是否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企事业单位在线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的依据。同时,《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明确,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与其他证据共同构成证据链,可用于环境行政执法。

9. 使用在线监测数据作为处罚依据时,是否需要审核数据有效性?

自2017年起,国务院取消了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改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污单位需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0. 自动监测造假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造假手段主要包括:
  1. 破坏或干扰采样系统:如拔出采样探头、导入清洁气体、稀释样品等。
  2. 干扰自动监测设备:如更换标气、修改设备参数、植入造假软件等。

11. 如何应对自动监测造假?

应对措施包括:
  1. 数据分析:通过监控关键参数(如氧含量、烟温)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
  2. 调查取证:选择合适的检查时间和路线,迅速固定证据,对比自动与人工监测误差。

12. 自动监测造假将受到哪些处罚?

对于自动监测造假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措施包括:
  • 责令改正或停产整治,并处10万-100万元罚款
  • 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责令停业、关闭。
  •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10-15日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
  •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排污单位在运行自动监测设备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准确。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以免面临严厉的处罚。希望本文的解答能为企业提供参考,助力企业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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